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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湾19号。

温见月一回到房间,身子朝后倒,呈大字型瘫在床上。

陷在柔软的床铺中一会儿,她翻了个身,拿出手机。

宋时珩那条类似于威胁的信息还在上面,温见月每看一眼,都觉得像是倒计时似的,像恶魔无声地收割她的性命。

粉紫色鸵鸟毛拖鞋耷拉在脚上,温见月拿起刚才佣人递上来的花茶喝了一口。

青绿色配色的铃兰花瓷杯在修长的手指中更显华贵,温见月接到了闺蜜方青岚的电话。

对方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硬是靠着自己的铁血手段在重男轻女的渣爹手中硬生生咬下了集团的股份,把那个纨绔不成器的弟弟彻底赶出了集团。

现如今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刚刚下班,温见月还能听见那边的汽车声音。

“小月亮,真的要和崔长宇结婚啊?”方青岚调侃她。

温见月晃了晃脚上的粉紫色鸵鸟毛,有气无力,“不是我能决定的呀,你也知道我家这情况……”

温氏珠宝是老牌名门,之前几乎是垄断了市场上百分之四十的珠宝份额,但是随着近些年珠宝材料的涨价,年轻人更加喜欢轻奢品牌,渐渐地,温氏珠宝便不像从前那样繁荣。

方青岚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只好安慰她,“没事,起码崔长宇长得不丑,和你也算是青梅竹马。”

温见月抓起床上放着的抱枕,狠狠地揉了几下,再继续道:“……虽然是这样,但是我觉得崔长宇不一定愿意。”

“公主,你以为你这个名字只是戏称?圈子里的少爷们哪一个不是对你有好感,崔长宇那厮竟然还看不上你?”

温见月看着头上的法式水晶灯,声音有些散漫,“崔长宇有喜欢的人了,你应该知道,就是我大伯家找回来的女儿。”

方青岚在那边无语一瞬,安慰她道:“没事,你背后还有我,大不了我娶你。”

“去你的。”温见月轻笑出声,原本郁闷的心情也好上了些。

挂断电话,她翻了个身,将头埋进枕头里。

……

翌日清晨。

温见月揉着惺忪的眼,一身棉质的白色睡裙,脚上粉紫色鸵鸟毛晃晃悠悠,来到了餐厅吃早餐。

温家人除了几位哥哥以及她父亲以外都在,还有一个出乎意料的人崔长宇竟然也在。

此刻,崔长宇正拿起桌上的牛奶,殷勤地给钟婉婉倒了一杯,“婉婉,你太瘦了,多吃一些。”

钟婉婉面色羞涩地接过,大伯和大伯母都笑着看他们。

见温见月下来,他们表情才有些尴尬。

毕竟现在明面上崔长宇还是温见月的未婚夫,即使钟婉婉在英国和崔长宇是男女朋友关系,但终究传到外面是不好听的。

温见月倒是没多大在意。

接过佣人递来的牛奶,喝了一口,温热的口感,微微但又不是极淡的甜度,一切都是她适宜的口味。

她拿了一片烤得微焦的面包片,银质的刀叉抹上樱桃果酱,听见他们讨论着什么。

无非都是些生意上的事情,温见月不是很感兴趣。

直到赵女士叫了她一声,“囡囡,你听见了吗?”

“什么?”温见月问。

“马会啊,最近港城宋家在沪城办了一个马场,给我们家发了邀请函,这种年轻人的东西,要不你去玩一玩?”

港城宋家?

港城宋家在明清时期已经发家,积累了万贯家财,此后一直专注于在港城发展,近些年才开始开拓内陆的版图,实力不容小觑。

“我不认识宋家的人。”温见月轻轻敲了一下杯壁,佣人很快就递上来一张丝巾手帕。

温见月不急不慢地擦拭着手指,脚下一直养得肥胖的橘猫欢快地绕着她的脚打转。

橘猫是温见月出国之前收养的,从最开始瘦骨嶙峋,连饭都吃不饱,变成了如今这副双腮肥胖、温见月抱起来都费劲儿的模样。

橘猫有一个非常洋气的名字——Anna。

此刻,Anna正乖乖地趴在温见月的膝盖上,长毛的尾巴高高地晃起,在半空中打着转,嘴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见温见月宁愿逗猫都不想去跑马会,温云霆有些不满,“见月,你刚刚回国,也知道我们家的状况,多去认识些朋友也有好处,带着婉婉去吧。”

温见月逗猫的动作一顿,随即修长的手指又抚上Anna的长毛,应了一声。

享受了温家从小金山银山的供养,总不能到头来就翻脸不认人吧?

……

加长版宾利上。

温见月摇下了车窗,单手撑着下颌,看着迅速飞驰而去的街景。

沪城最多高楼大厦,高耸入云,特别是夜晚灯光亮起,更是繁华无比,一条江跨城而过,像是精致的项链上缀着一颗绚烂夺目的明珠。

钟婉婉和崔长宇离她坐得远远的,大伯说让她多照顾一些钟婉婉,可实际上也用不上她。

很快就到了郊外的马场。

港城宋家很大手笔,接近三万平方米的绿地都用来建造马场,马场里面的马品种齐全,甚至有花高价从国外买的特级赛马。

温见月刚要去换衣服,就被崔长宇拉住了。

她低垂下双眸,微微用力就把手扯回来,眼神有些冷。

崔长宇一愣,然后说道:“温见月,我知道我和你有婚约,但是我喜欢的人是婉婉,你最好死了这条心。”

温见月扯了扯唇,“如果不是因为婚约,你觉得你有资格站在我身边?”

说罢,她转过身,Y家新出的包包链条打在了崔长宇手上,“啪嗒”一声,很快就出现红痕。

换衣间里。

港城宋家财大气粗,就连换衣间都是一人一间,单独分开,头上悬挂着的是镂空雕花灯,里面淡淡的山茶花香水味传来。

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

温见月今日没化妆,换好了骑服后,从包包里拿出一支口红。

镜子里的女人面灿如桃花,纤长的手指拿着口红细细地描绘,想到自己莫名其妙要嫁给崔长宇,手指一颤。

口红从手中掉落,滚落在地上。

温见月本能俯下身去捡。

皮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响起,一下又一下,不急不慢。

温见月的手和对方的手同时触碰到了口红,微凉的触感传来。

那只手五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处露着成熟男人才有的明显青筋,是一只极为完美的手。

最重要的是,那只手曾在无数个黑夜里抚过她的每一寸肌肤。

小说《骗钱又骗心,太子爷追妻路漫漫》 第3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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