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迟暮,迟家大小姐,独苗
我与楚逸泽一起光着屁股长大,同住一个军区大院里,我没少追着他打过架。以至于后来这个孙子一张嘴我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作者说我喜欢他,我fffffff…放下屠刀
行呗,你说我喜欢就喜欢呗
谁让我们两家父母定过娃娃亲呢
我懒癌出世,家里管的又严,老一辈革命军嘛,不兴车接车送那一套,我就想着蹭楚狗的自行车上下学
呵,是不是想的很浪漫?你知道楚狗为这事儿敲了我什么吗?
一副最新款的耳机!老娘辛辛苦苦攒了大半年的钱啊
也罢,一副耳机抵一整年的坐骑呢,不亏。
说回我暗恋他这件事
不会,重申,真的不会
试想一下,一个小姑娘曾把你摁在水泥地上,揍得你鼻涕混着眼泪一起流下来喊爸爸,你会喜欢她么
同理,一个小男孩见你不是嘲笑你是个矮冬瓜,就是嘲笑你是飞机场,你应该也会只想狠揍他一顿的
所以这些传言大部分都是暗恋他的小姑娘自己的推测,青春期么,少女心泛滥,总会有一两个假想敌。
但如果你真问到了楚狗跟前,他只会冷着一张牛郎脸,跟你说让一让,你打扰他学习了。
瞧瞧,多么高冷的一个芳心纵火犯
小说《时暮纪事》 第1章 试读结束。